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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雇主必看!一次搞懂勞基法員工福利硬性與非強制規定總整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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雇主必看!解析台灣法規中「員工福利」的硬性規定與非強制項目:特休、獎金、勞退提撥全攻略

員工福利是企業吸引與留任人才的重要關鍵。
但對雇主與人資而言,區分「法定義務」與「非強制福利」 才能兼顧合規與競爭力。

若誤將法定項目視為「公司恩惠」,輕則引發勞資糾紛,重則面臨罰則。
本文根據 2025 最新《勞基法》、《勞退條例》與《性別工作平等法》等法規,
為您完整解析公司必須提供的法令硬性規定企業可加分的自訂福利

 

一、法令「硬性規定」:公司必須提供的基本員工福利
這些項目是政府明定的雇主義務,不給即違法。
它們是企業經營的底線,而非「額外照顧」。


1️.社會保險與退休金提撥
🔹 勞工保險與全民健康保險
  • 員工到職日起,雇主須依法為其投保勞保與健保。
  • 遲報或漏報將被追溯補保並處罰鍰。
📜 法源:勞工保險條例 §6、全民健康保險法 §10

🔹 勞工退休金提繳 6%
  • 雇主每月提繳不低於工資 6% 至員工個人退休金專戶。
  • 勞工可自願再加碼 1–6%,並於年度報稅時列入扣除額。
📜 法源:勞工退休金條例 §6

🔹 基本工資標準(2025最新)
  • 月薪制最低 NT$28,590;時薪制 NT$190
📜 法源:勞動基準法 §21

2.工時與休假權益
🔹 一例一休與加班費
  • 每七日內至少一日例假與一日休息日。
  • 休息日加班:加班費 1.33 倍起算;例假出勤則視為延時工作,依法加倍給付。
📜 法源:勞動基準法 §24§36

🔹 特別休假(特休假)
依《勞基法》第38條,勞工工作滿半年後即享特休,年資對照如下表:

 
年資特休天數
未滿6個月
滿6個月至未滿13天
滿1年至未滿27天
滿2年至未滿310天
滿3年至未滿514天
滿5年至未滿1015天
滿10年以上每年加1天,最高30

📌 特休排定權原則屬於員工;若企業有經營急迫情形,得與勞工協商調整。
📌 未休完者可延至次年,次年仍未休畢者必須折算工資給付。

🔹 其他法定假別

婚假、喪假、產假、生理假、陪產假、公假、家庭照顧假等,皆依法給予對應天數與薪資標準。
📜 法源:勞動基準法 §37–38、性別工作平等法 §20–22

 

二、非法令「硬性規定」:企業可自由發揮的員工福利
這些屬「恩惠性給予」,企業可依營運狀況彈性決定。
若明訂於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中,則具有法律效力。


1️.獎金與津貼類
🔹 年終獎金、三節獎金
非強制規定項目。若企業自行設立或於契約載明,視為勞動條件,必須依約給付。
📜 法源依據:勞基法 §2§22(工資構成要素)

🔹 颱風假給薪
政府宣布停班停課時,勞工可不出勤。
法令未要求必給薪,但公司若給全薪屬「優於法令」福利。

📜 參考:行政院人事總處「停班停課與薪資給付FAQ」(2024

🔹 各式補助與津貼
租屋、交通、伙食、育嬰、教育補助、婚喪喜慶補助等皆為公司政策決定項目。

2.
額外保障與福委措施
🔹 團體保險
在勞保健保之外為員工加保意外險或醫療險,屬企業加值福利。

🔹 職工福利委員會(福委會)
  • 公司僱用人數達 50 人以上,依法須提撥職工福利金並成立福委會。
  • 福委會辦理之員工旅遊、健康檢查、節慶禮金等,屬「非硬性規定」福利。
📜 法源:職工福利金條例 §4

🔹 員工旅遊與團建活動
尾牙、聚餐、運動會等雖非法律義務,但能強化團隊關係與品牌形象。

 


三、優化策略:從合法到有感的福利制度
🔹 優於法規的特休政策
企業可提前給假(例如滿半年給5天),以提升留任意願。
亦可提供預支特休福利,滿3個月經主管同意即可申請預支。


🔹 彈性工時與舒適辦公環境
交通便利、設施完善的商務中心或共享辦公室,
不僅符合法規,也成為吸引員工的「隱性福利」。


🔹 文件化與合規管理
所有獎金、津貼、假別應載明於:
  • 勞動契約
  • 工作規則
  • 公司人事制度
    以保障勞資雙方權益並降低法律風險。
結語:打造合法又有感的員工福利制度
依法給予勞工基本保障(勞健保、勞退、特休)是企業的底線;結合彈性獎金與員工關懷,才能讓團隊真正「有歸屬、願投入」,讓員工感受到被重視,是留才最強的企業策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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